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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——四丈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公示
发布时间:2023-03-14
根据“国务院关于修改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的决定”(国令第682号)、“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公告”(国环规环评[2017] 4号)中的要求,现将《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——四丈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——四丈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
建设地点:天津市津南区。
建设单位:天津市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
公示内容:验收调查报告表,验收意见,其他事项说明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14日~2023年4月11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刘 工 电话:4hvGvrrF5B
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表时,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:
